划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需要到协议规定范围以外活动的,应当事先办理入境手续。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章 物资储备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指明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